產品信息名字: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常州市第四批市設行政權力清單的通知 |
索 引 號:014109429/2023-00097 |
發定主動權公布總類:本機關政策文件 |
發表措施:主動公開 |
|
文件下載順序號:常政辦發〔2023〕31號 |
發布公告構造: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二維碼準確時間:2024-08-17 |
公開監督日期時間:2024-08-31 |
廢止日期(qi):能(neng)夠 |
的內容闡述:公路工程府辦公室關羽平臺發布揚州市第四步批市設行政訴訟自主權通知模板單的通知模板 |
|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
常政辦發〔2023〕31號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常州市第四批市設行政權力清單的通知 |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規范權力運行,推進依法行政,根據《常州市貫徹落實〈江蘇省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常政辦發〔2022〕49號),決定對2022年市人大通過的3部地方性法規、市政府制定的2部規章設定的行政權力以清單形式進行公布,并對前三批市設行政權力有關事項予以調整。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權力清單動態調整。本批市設行政權力清單中,包括新增權力事項12項、取消權力事項3項。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銜接,及時將相應權力事項動態調整、認領維護到位,保證行政權力清單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二、正確規范行使行政權力。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清單要求,遵循“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要求,正確、規范行使行政權力,確保運行有據、程序嚴密、裁量規范。
三、加強權力運行監督管理。各地、各部門要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誰行權誰擔責”要求,明確責任主體及責任內容,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做到權責一致。
掃描件:廣東市第三批市設行政性決策權申報單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掃掃掃在移動手機加載現如今頁
|
|